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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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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道德规范

《有色金属(矿山部分)》遵循公认的出版道德规范,不断加强行业自律,推进学术诚信建设,健全长效发展的机制。本规范根据国际知名出版集团的出版道德准则,主要阐述本刊的出版道德规范政策和制度,为作者、学术团体、编辑、研究资助者、读者等提供参考。 


一、各主体的责任与义务

1. 作者的职责

(1) 署名作者须对论文有实质性学术贡献,应满足下述条件之一:1)在设计构思、实验研究、数据收集、结果分析等做出实质性贡献;2)撰写文章,或对重要的学术性内容做出关键性修改;3)对拟发表文章作最后审阅及定稿。另外,作者需同意对研究工作的各个方面承担责任,以确保与论文任何部分的准确性或诚信有关的问题得到恰当的调查和解决。

(2) 作者应保证全体作者/单位的署名及排序无误且无争议。

(3) 作者应保证本文无政治、军事、科学技术等国家机密或任何不宜公开发表的敏感问题,且文稿中不得涉及危害动物、人类以及任何违反人类道德伦理的语言、试验。

(4) 作者应保证本文是原创性研究成果。研究成果、数据真实可靠,无伪造、篡改、抄袭、一稿多投等问题。文中应对他人的研究成果给予客观评价,并在论文中正确标引。

(5) 作者向期刊投稿时,应公开所有可能使其研究结果和论文撰写产生偏倚的经济或非经济的利益冲突,并提供基金支持的信息。

(6) 当作者发现自己发表的论文有重大错误或不准确时,尤其是非主观故意的错误,作者有义务及时通知编辑部,并配合编辑部撤回论文或发表适当的“更正”声明。

(7) 作者应向本刊编辑部提供完整的论文著作权转让协议书。  

2. 审稿专家的职责

(1) 审稿专家在收到审稿邀请时,应首先了解期刊的定位及审稿要求。审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研究方向与所评审的论文是否匹配。如不匹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评审,应及时告知编辑部,并建议更换评审专家。

(2) 审稿专家应秉持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对所评审论文只在学术性上进行评价,不对个人作出评价和进行人身攻击。论文取舍不受投稿人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以及地位、资历和权威性的影响,须用充分的论据和事实清楚阐明自己的观点。

(3) 审稿专家应与论文的作者及资助者不存在利益关系,回避存在利益冲突的论文评审。主要利益冲突如下:审稿人最近与作者有科研合作,审稿人与作者在同一单位工作,审稿人和作者之间存在直接竞争关系, 审稿人与作者之间有个人冲突或亲密的个人关系,以及审稿人与论文相关的经济利益有关。

(4) 审稿专家应对所审论文内容、作者信息以及相关内容保密,不能擅自以与评审程序无关的目的使用和分享所审稿件内容。

(5) 审稿专家应对论文及时提出退稿、退修、退修再审的建议,对论文存在的问题提出详细的修改意见,以帮助作者准确地认识其研究工作,帮助编辑部对论文质量作出正确判断。

(6) 未经期刊编辑部许可,评审专家不得将论文转给其他人(同事、学生等)审理。

(7) 审稿专家在审稿过程中应检查论文中是否存在重复发表、剽窃、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如果怀疑存在这些行为,应及时告知编辑部,并提供相关证据信息。

3. 编辑的职责 

(1) 编辑应公平、公正、及时地处理每一篇来稿;应仅依据论文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读性等论文本身内容及与期刊征稿范围匹配度对论文作出接受或者退稿的决定。

(2) 编辑应回避选择与作者具有利益冲突的专家审阅该论文,并回避与自身有利益冲突的稿件。

(3) 编辑应遵守保密原则,一方面对尚未发表的文章内容保密,另一方面对审稿专家的信息保密。

(4) 编辑不得受利益驱使干预外审专家的同行评议过程,确保同行专家独立地给出评审建议。

(5) 编辑应尽力帮助作者提升论文学术质量,完善语言表达,规范体例格式,提高参考借鉴价值。 


二、学术不端的处理

本刊对学术不端论文的界定依据最新国家标准《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174—2019)》,包括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一稿多投、重复发表、违背研究伦理等。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本刊将严肃处理,追究作者责任,净化学术环境。

(1) 在论文发表之前,本刊利用《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AMLC)》等多种检索途径对来稿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联合同行学术期刊,杜绝学术不端行为论文见刊。

(2) 在论文出版的整个环节中,一旦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将努力协助相关机构进行调查,并对证据充分的不端行为采取撤稿、通知有关单位等举措。  

 

三、申诉机制

当且仅当作者获得了充足的信息或证据时(如提供其他事实信息、修正信息、附加材料,或者提出针对利益冲突以及不公正同行评议的申诉),本刊允许作者提出申诉,并且根据作者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证据进行处理。  

 

四、 更正通知

       对于已发表的论文,特别是对某些数据或内容的解释有影响的论文,无论产生错误的原因是什么,一旦发现错误,将在期刊的网站和数据库平台上更新文本。 

 

五、 撤稿通知 

        对于已发表的论文,如果发现存在法律侵权、诽谤以及其他法律上的限制,或者已被证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本刊将及时按照以下方式发布撤稿通知。

        (1) 一旦证实论文存在学术不端或法律上的限制,本刊将及时将撤稿通知刊登在最近一期的印本正文中,并在期刊目录中列出。

        (2) 撤稿通知中将明确引注原文,给出撤稿的原因,对于详尽的证据将在期刊网络版公布。

        (3) 及时从期刊网站及数据库平台中撤销该论文。

        (4) 使用“撤稿通知”作为标题。


六、 收入来源 

《有色金属(矿山部分)》收入来源主要是主办单位提供的经费,另外还有论文处理费、订阅费、广告费。其中,处理费是根据中国科协 [1998] 科协学发字039号文件精神,向作者收取一定金额的费用(处理费收费标准为:彩色图版1000元/版,单篇论文版面费上限3000元)。如果论文确无课题经费支持,作者支付版面费存在困难,经编辑部确认可减免。
        本刊拥有广告经营许可证(京西工商广字0425号)。本刊主办单位根据期刊办刊宗旨,按照国家《广告法》,对广告内容经审核审批后,在本刊印刷版和官方网站发布。广告与编辑决策无关,广告内容与刊载论文相互独立,论文中不涉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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